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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籍失能人士每月可在养老院住四天,政府报销?原来是这么回事

来源: 千龙网时间: 2019-12-05

  近日,有网友传“北京户籍失能人士每月有四天可以寄住在养老院,北京市民政局付钱”。这条信息一时间引起不少网友转发,千龙网第一时间致电北京市民政局,相关人士回应,“喘息服务”目前仅在丰台区试点,并未在全市推广。

  何为“喘息服务”?

  北京市几年前就提出在全市探索实行“喘息服务”,但是一直未见详细政策出台。2018年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服务,为其照护者提供休整机会。”这是北京市首次明确“喘息服务”的费用由政府买单。

  丰台区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尝试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于2018年10月开展了首批失能失智老年人居家照护者“喘息服务”试点工作。

  截止2019年9月底,全区共有1200余名老年人提出了“喘息服务”申请,其中813人通过审核并完成了服务匹配。经专家评审,整合调度了区域内的康助护养院、老吾老养老院、养合老年公寓、颐年堂养老院等8家养老机构,建立了约200余人的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累计提供“喘息服务”7571人次,首批服务费结算总额达113.85万元。

  目前,第二期喘息服务工作已经开始,2019年10月开始报名,预计为1000名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提供“喘息服务”,目前已经有674名老年人报名,正在进行资质审核及评估工作。

  服务方式:

  丰台区采取养老机构短期托养和居家上门照护两种方式进行。首批试点服务期为6个月,以1个月平均服务4天为基数,可选择分散或集中享受服务,服务总天数不超过24天。在服务费用上,综合考虑市场物价、人工成本等因素,将照护服务费用定位在220元/人/天。待服务期满后,实施“政府买单”,由区民政局与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服务量直接进行结算。

  申请条件:

  凡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常住丰台区的60岁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均可申请。其中优先保障优抚对象,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计生困难家庭和纯老年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中失能失智老年人。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相关需求的市民可通过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申请。

  综上,网友所提及信息,其实是在丰台区开展的“喘息服务”试点工作,请广大网友不要误解。

责任编辑: 何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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