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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分数提高到18分系政策误读

来源: 新京报时间: 2020-02-25

  2月24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针对网上流传“从3月1日起,驾驶证分数将提高到18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应表示,这是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政策的误读。

  根据此前公安部制定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显示,自2020年3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现有累积记分中的记分分值,最高6分。

  针对该文件,有驾驶者误读为“从3月1日起,驾驶证分数将提高到18分”。今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称,公安部推出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明确了本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已经达到12分等八种情形之一,是不予接受申请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参加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两种方式,在本记分周期内,累积最高减免6分,此措施将从3月1日起,在重庆、广东、深圳等地试点。(记者 刘阳 实习生 汪林)

责任编辑: 殷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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