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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女子被人抢金项链并惨遭割喉?真相是这样的!

  今早,《直播海南》微信后台接连收到网友发来的一段视频,并附文说:“三亚月川桥抢金项链,有人被割破喉咙。”那么事实真的是网友反映的那样吗?一起来记者的调查。

  根据网友发来的视频显示,女子一手捂脖子,一手招呼过往群众,情绪非常激动,甚至还带着哭腔喊到:救我,快点救我。路过群众纷纷停下来安抚女子,让女子不要激动,不要害怕,也不要乱动。并且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有热心群众站在女子身旁,提醒过往车辆减速避让,随后女子情绪逐渐平稳。

  ▲网友发来的爆料

  记者向三亚警方了解到,视频内容其实是在8月12日晚10时许,四川乐山岷江二桥上发生的一幕,一名女子遭到一名不明身份男子持刀袭击,男子持刀将女子颈部割伤,致女子颈部静脉被割破,随后行凶者纵身跳入岷江逃跑。据悉,目前受伤女子正在救治中,警方也正在加紧搜寻跳江男子,案件的具体情况仍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直播君已经多次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希望各位网友勿造谣,勿传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外,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公布。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原文链接: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8/08/14/0314948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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