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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补办,上千元补助是谣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的白女士最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消息,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人每年可领上千元的补助,此外还有各类优惠政策。白女士只有一个孩子,却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还好孩子今年9岁,还符合领取的条件。让白女士犯愁的是,社区称可以补办,但要去工作单位补办,单位又称办不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不可以补办?去哪儿补办?优惠政策又有哪些?”白女士将一堆疑问反映到本报。

  9月7日,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家庭处闫姓副处长告诉记者,两孩政策放开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停止办理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也随之调整,对政策调整后(2016年1月1日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但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只生育一个子女、子女未满14周岁,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治区户籍公民,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超过14周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确有需要并符合条件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独生子女证明。所以,白女士可以按照原有的程序,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登记,由社区报到办事处领取。不过以前证件都是属地制作,现在政策调整后,很多地方已经没有证件了,但可以开具相关证明。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享受哪些奖励扶助政策呢?闫处长表示,我区对孩子在14周岁以下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实施每个月每个人5元的奖励扶助政策。而对于退休后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我区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对于农村牧区独生子女父母有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即农村牧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且家中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两个女孩的,实施每人每月80元的奖励扶助政策。截至2015年12月31日,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新《条例》规定,可以领取一次性扶助金。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条件的,按原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2016年1月1日起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的,不再发放一次性扶助金,不再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马丽侠)

  原文链接:http://py.hlnmg.com/tt/2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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