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权威发布
举报入口
热点推荐
部委发布
地方回应
媒体求证
专家视角
真相直击
读图识谣
案例分类
辟谣课堂
辟谣数据库
工作动态
法律法规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时间: 2021-04-07
休了产假,或者因治疗工伤休了假,当年还可以休年假吗?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2008年9月18日施行)明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因此,满足休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