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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公积金不办理二套房贷款系谣言

来源: 沧州公积金发布时间: 2022-01-13

沧州公积金

  针对网传沧州市“公积金不办理二套房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提取公积金需留存额度满一年”一事。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郑重声明:今年以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未作任何调整,继续执行《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规范》《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规范》文件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配偶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则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人和配偶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人和配偶有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提取留存额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具体提取政策执行,对公积金账户留存额度没有要求。

  请广大缴存职工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网站、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发布的政策为准,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传播谣言。政策咨询可拨打12345或12329热线咨询。

责任编辑: 贾玉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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