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正文

山东临沂临沭公安依法查处3起散布疫情谣言等违法案件

来源: 山东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发布时间: 2022-04-07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特别是涉疫情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临沂临沭县警方将依法查处。

  3月31日,马某超(男,29岁,临沂临沭县曹庄镇人)在某贴吧发布县城某小区一女子跳楼的虚假疫情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临沂临沭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马某超予以行政拘留。

微信图片_20220406162423.png

  4月1日,陈某(男,32岁,临沂临沭县店头镇人)、尤某(男,29岁,临沂临沭县曹庄镇人)在某贴吧发布虚假信息,声称可有偿为他人办理防疫通行证,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临沂临沭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尤某予以行政拘留。

  提醒:

  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

360截图20220406154936334.jpg

责任编辑: 闫丹丹
03002004010000000000000001110000121163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