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网安部门公布一批网络谣言及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来源: “四川网警”微信公众号时间: 2026-01-12
为聚焦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污染社会风气的网络谣言与网络暴力乱象,持续净化网络生态,彰显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四川公安网安部门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
案例一:郭某等人编造“成都地铁同性恋”网络谣言案
2025年2月以来,郭某为实现其自媒体账号商业变现和吸粉,策划编造虚假剧情,虚构自身同性恋形象,在成都地铁内随机搭讪陌生男性乘客,伙同杨某以“表白示爱”“求拥抱”等虚构桥段进行摆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累计发布相关视频50余个,多平台播放量近亿次,获利4960元。
目前,郭某、杨某已被成都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杨某某等人炮制“解救圈禁妇女”网络谣言案
2025年7月,杨某某为实现其自媒体账号吸粉引流及直播带货目的,伙同女友陈某某策划编造虚假剧情,虚构“中国籍女子远嫁印度贫民窟遭丈夫扣留护照圈禁,偶遇中国男主播,被其谈判付钱解救回国”的不实情节,并拍摄一系列虚假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平台。视频迅速引发大量网民热议,误导公众产生错误认识,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杨某某、陈某某已被泸州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肖某制造传播感染HIV网络谣言案
2025年8月,肖某因与其丈夫梅某发生情感纠纷,出于报复目的,从百度下载一张艾滋病呈阳性的检查报告照片,又从某足浴店销售人员微信朋友圈获取一名女店员照片,随后以其丈夫梅某的口吻,捏造梅某在该足浴店洗浴时被感染HIV的虚假情况,将两张照片搭配杜撰文案,使用梅某的账号发布至互联网平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相关内容浏览量达十万余次,转发量八千余次。
目前,肖某已被凉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李某某编造传播“乐山月嫂用胶带自杀”网络谣言案
2025年2月,李某某为博取关注,策划编造“月嫂景莲莲与家人吵架,烧光8万元积蓄,用封箱胶带缠住口鼻自杀身亡”的不实信息,发布至互联网平台。经核实,乐山市既无名为“景莲莲”的相关人员,也未发生此类月嫂自杀事件。该谣言引发大量关注和质疑,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李某某已被乐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林某某编造龙门中学食物中毒网络谣言案
2025年3月,林某某为博取眼球、涨粉谋利,利用AI软件输入指令制作相关文案,编造“南充高坪区龙门中学食堂用淋巴肉做包子,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的不实信息,并发布至个人社交账号,该谣言引发网民关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目前,林某某已被南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周某等人编造传播“绵竹啤酒节”系列网络谣言案
2025年8月,周某、殷某、魏某某、赵某某4人为博人眼球,在多个互联网平台发布关于绵竹市仟坤啤酒节事故的不实信息,在已知晓官方通报事故结果的情况下,仍故意发布“死亡6人,重伤8人”等与官方通报严重不符的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周某等4人已被德阳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七:万某等人开设网店提供网暴服务案
经查,以万某为首的水军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亲友身份信息在电商平台注册49家店铺,以“匿名帮帮忙”为幌子招揽客户,提供代发短信、打电话、辱骂、人身攻击、骚扰、威胁、短信轰炸等网暴服务,自2023年5月以来,累计接单7000余单,非法获利27万余元,受害者众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25年12月,万某被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其余4个团伙成员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八:白某等人以“保护大熊猫”名义实施系列网络暴力案
经查,以陕西白某、黑龙江周某某、四川唐某等3人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以“保护大熊猫”为名义,长期在网上炮制炒作“大熊猫遭受虐待”“买卖熊猫皮”等谣言信息,恶意抹黑大熊猫保护国际合作成效,煽动网民对大熊猫保护工作人员实施网络暴力,还串联实施线下滋扰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25年4月至6月,白某、周某某、唐某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案例九:胡某开盒网暴他人案
2025年1月,某网暴开盒组织骨干成员胡某,伙同他人通过QQ群组织实施线上开盒网暴、线下殴打迫害相结合的行为,累计开盒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还利用多个网络平台传播“恶俗圈”文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胡某已被遂宁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周某某开盒兜售公民个人信息网暴案
2025年7月,周某某因关注的女主播遭黑粉辱骂,为博取该女主播好感,扬言“声张正义”,非法获取3名网民的个人信息并售卖给该女主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周某某已被南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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